租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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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綜合報導】為解決農舍亂象,內政部昨公布新版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」今天上路,未來只有農民及取得農地二年且有實際農業生產者,才可申請蓋農舍。行政院會昨也通過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草案,未來立法院完成修法後,只有農民及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一年者,才可購買農舍。農民肯定新措施,「把農舍弄成豪宅簡直是亂搞」;不動產仲介業者則憂心農地、農舍買賣將完全停滯。

內政部長陳威仁昨說,現行規定農民指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」定義不明確,「農舍興建辦法」將農民界定為參加農保者,農會及水利會、漁會會員,以及有心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;要興建農舍除要有二年實際耕作外,還要提供資料佐證確有需要才能興建,「別讓假農民興建假農舍!」

陳威仁舉例,目前農舍面積只能是全部農地十分之一,農舍就不能蓋在農地中央,以免影響其他十分之九耕地種植,且「不能只種些花花草草而已。」